圖書館使用規則
館內閱讀規則
1.須保持安靜,不得高聲談話,並且減低手機的鈴聲,以免影響他人;
2.須保持整齊清潔,允許輕飲食,但可飲用有蓋樽裝水;
3.閱讀完的書籍、期刊、報紙、多媒體資料須放在圖書車上;
4.不可隨意移動桌椅,離開前把椅子放回原位;
5.不可塗污及破壞書籍;
6.完成借書手續後方可離去。
配合盤點工作
在清點藏書工作時,所有外借書籍應依圖書館規定之期限內歸還,在清點藏書期間將關閉圖書館,並停止借書服務;
圖書館內的電腦及電器設備
1. 讀者應愛護圖書館的電腦及電器設備;
2. 禁止在圖書館電腦內安裝軟件
3. 禁止利用圖書館的電腦及無線網絡,在網上發表不負責的言論及從事非法活動;
4. 需要使用文獻檢索或圖書館線上檢索系統的讀者,可優先使用在網上資料檢索區的電腦;
5. 使用圖書館的影印及掃瞄設備時,必須遵守本澳的著作權法,違規者須承擔由侵犯著作權法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遺失圖書證 / 學生證
讀者應即時通知圖書館館員,因遺失或大意而被他人盜用,所造成的損失由讀者負責;
取消 / 補領圖書證
1. 學生須於離校或退學前退還所有借出之書籍及繳付所有罰款,否則圖書館將會轉交有關部門處理;
2. 校外讀者不續過期圖書證時,應於圖書證過期10天內歸還所有借出之物品及清還欠款,否則本館有權在保証金內扣減;
3. 校外讀者補領圖書證的費用為MOP$20,並需繳付行政費MOP$100。
讀者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