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院沒有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工作,申請人須通過學院網上報名系統辦理報名申請手續,所有報名錄取信息均透過本學院網上報名系統公佈。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本地生

非本地生

招生消息
    報名日期: 2024年11月18日-2025年3月30日
    面試: 待定
    放榜: 待定
入學要求
1.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碩士學位,或;
2.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學士學位及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
3. 持有認可大學的非護理但健康相關學科的學士及碩士學位,或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榮譽學士學位成績優異者需個別評估甄選。
其他條件(如適用)
1. 申請者須提交一份約一千字以英文書寫的研究計劃大綱,並闡述選擇有關研究領域之理據。
入學疫苗接種要求
按本澳衛生局的要求,所有學生必須完成以下疫苗接種,並提供接種記錄才可辦理註冊入學。
疫苗接種內容如下:
1. 乙肝疫苗 (共3針),並提供乙肝抗體指數
2. 痳疹 + 德國痳疹 (風疹) 疫苗 (共3針)
  方法1
痳疹 2針 + 德國痳疹 (風疹) 1針
  方法2
痳疹、腮腺炎、德國痳疹 (風疹) 混合疫苗 2針
3. 破傷風疫苗 (共3針,最後1針要於入學前10年內接種)
4. 白喉、百日咳疫苗 (至少1針) 
報名手續
網上報名 ( 系統操作說明 )
報名費用 : 澳門幣500元 (港幣、人民幣同價;如未能符合報名條件者或取錄與否,報名費恕不退回)

網上報名文件 (所有文件正本於錄取後核實)
1. 身份證副本(正反面)
2.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畢業證書
3. 正面半身1吋半近照
4.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成績表
5. 疫苗接種記錄
6. 研究計劃大綱
重要日期(入學面試、放榜、註冊)
入學面試:個別以電郵形式通知
放榜:於報名系統發出通知
註冊:於報名系統註冊
費用

學費 (澳門居民適用)

課程 正常修讀年期 澳門特區政府及鏡湖慈善會資助後
第一、二期學費 第三、四期學費 課程總學費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PhD)
三年制 每期澳門元 42,000 每期澳門元 45,000 澳門元 174,000

備註
1. 新入學及復學學生須按上述金額繳交就讀課程學費。
2.  上述為正常修讀課程的總學費,學生如獲得學分豁免或於正常修讀期內提早完成課程,亦須繳交課程的總學費。
3.  學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八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其後每期學費分別在每學期開課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4.  碩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三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其後兩期學費分別在二、三學期開課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5.  博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四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第二期於第二學期開學前繳交,其後兩期學費分別在第二、第三學年開學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6.  以上學費不包括書本、制服及運動服、境外臨床學習/臨床實習和交流的交通、住宿及相關生活費用,以及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項目等,學生須自行承擔。
7.  學生在正常修讀年期內超額修讀科目、重修、旁聽等或未能於正常修讀年期內修畢課程,須額外繳交相關學費及費用(具體以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表為準)。


保證金

每名新生於首次錄取註冊前必須繳交保證金澳門元5,000,此保證金可用於抵扣學生離院時一切金錢處罰/欠款、畢業離校費等,餘額將在學生完成退學手續或完成所屬課程後退回。


重要事項

1. 學生須接受上述學費表所有條款,於學院規定的期限內繳交學費及各項費用,如有特殊情況需於繳費期限屆滿後繳費,請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請,逾期繳交費用須繳付行政費用。學院擁有根據本身規章對逾期繳費的學生作最終處理權利。
2. 澳門居民是指持澳門居民身份證者。
3. 任何銀行手續費均由學生支付。以外幣或電匯等方式繳交學費或費用,因兌換差異引致學院實際收到的金額少於應繳交金額,學生須補回差額。
4. 所有費用一經繳交,恕不退還、轉讓或保留(保證金除外)。
5.

下列特殊情況,可申請退費:

1. 未入學的錄取生不符合報讀課程的入讀資格或非澳門居民學生不能如期辦理學生簽證;

2. 發生不可抗力原因(如健康問題)

申請者需以書面形式,並於規定期限內連同有關證明正本向學院提出申請(未入學的錄取生最遲於開課後十個工作天內,在讀學生須於每學期開課前),逾期申請概不受理。獲批准後,已繳交費用在扣除相關行政費用後餘款退回給學生。

6. 學費及相關費用的調整,按學院最新公佈為準。
7. 有關費用之一切糾紛,本學院擁有最終仲裁權利。
 

2024年12月1日生效

課程設置
課程名稱: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學習模式: 全日制面授 (夜間或週末)
修讀期限: 三至七年
學分要求: 30
授課語言: 中文、英文
頒發學位: 哲學博士學位
聯絡我們
聯繫人:教務秘書 區小姐
電話:(853) 8295 6228
傳真:(853) 2872 0089
電郵:admit@kwnc.edu.mo
招生消息
    報名日期: 2024年11月18日-2025年3月30日
    面試: 待定
    放榜: 待定
課程設置
課程名稱: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學習模式: 全日制面授 (夜間或週末)
修讀期限: 三至七年
學分要求: 30
授課語言: 中文、英文
頒發學位: 哲學博士學位
入學要求
1.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碩士學位,或;
2.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學士學位及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
3. 持有認可大學的非護理但健康相關學科的學士及碩士學位,或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榮譽學士學位成績優異者需個別評估甄選。
其他條件(如適用)
1. 申請者須提交一份約一千字以英文書寫的研究計劃大綱,並闡述選擇有關研究領域之理據。
重要日期(入學面試、放榜、註冊)
入學面試:個別以電郵形式通知
放榜:於報名系統發出通知
註冊:於報名系統註冊
報名手續
網上報名 ( 系統操作說明 )
報名費用 : 澳門幣500元 (港幣、人民幣同價;如未能符合報名條件者或取錄與否,報名費恕不退回)

網上報名文件 (所有文件正本於錄取後核實)
1. 身份證副本(正反面)
2.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畢業證書
3. 正面半身1吋半近照
4.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成績表
5. 疫苗接種記錄
6. 研究計劃大綱
入學疫苗接種要求
按本澳衛生局的要求,所有學生必須完成以下疫苗接種,並提供接種記錄才可辦理註冊入學。
疫苗接種內容如下:
1. 乙肝疫苗 (共3針),並提供乙肝抗體指數
2. 痳疹 + 德國痳疹 (風疹) 疫苗 (共3針)
  方法1
痳疹 2針 + 德國痳疹 (風疹) 1針
  方法2
痳疹、腮腺炎、德國痳疹 (風疹) 混合疫苗 2針
3. 破傷風疫苗 (共3針,最後1針要於入學前10年內接種)
4. 白喉、百日咳疫苗 (至少1針) 
聯絡我們
聯繫人:教務秘書 區小姐
電話:(853) 8295 6228
傳真:(853) 2872 0089
電郵:admit@kwnc.edu.mo
費用

學費 (非澳門居民適用—內地、香港特區、台灣及其他境外學生)

課程 正常修讀年期 鏡湖慈善會資助後
第一、二期學費 第三、四期學費 課程總學費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PhD)
三年制 每期澳門元 70,000 每期澳門元 74,000 澳門元 288,000

備註
1. 新入學及復學學生須按上述金額繳交就讀課程學費。
2.  上述為正常修讀課程的總學費,學生如獲得學分豁免或於正常修讀期內提早完成課程,亦須繳交課程的總學費。
3.  學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八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其後每期學費分別在每學期開課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4.  碩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三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其後兩期學費分別在二、三學期開課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5.  博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四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第二期於第二學期開學前繳交,其後兩期學費分別在第二、第三學年開學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6.  以上學費不包括書本、制服及運動服、境外臨床學習/臨床實習和交流的交通、住宿及相關生活費用,以及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項目等,學生須自行承擔。
7.  學生在正常修讀年期內超額修讀科目、重修、旁聽等或未能於正常修讀年期內修畢課程,須額外繳交相關學費及費用(具體以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表為準)。


留位費

在學院公佈錄取名單後,獲取錄新生須在規定期限內繳交留位費澳門元10,000以確認保留學位。留位費一經繳交,將不可退還及轉讓,留位費將用作繳付第一期部分學費。


保證金

每名新生於首次錄取註冊前必須繳交保證金澳門元5,000,此保證金可用於抵扣學生離院時一切金錢處罰/欠款、畢業離校費等,餘額將在學生完成退學手續或完成所屬課程後退回。


重要事項

1. 學生須接受上述學費表所有條款,於學院規定的期限內繳交學費及各項費用,如有特殊情況需於繳費期限屆滿後繳費,請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請,逾期繳交費用須繳付行政費用。學院擁有根據本身規章對逾期繳費的學生作最終處理權利。
2. 任何銀行手續費均由學生支付。以外幣或電匯等方式繳交學費或費用,因兌換差異引致學院實際收到的金額少於應繳交金額,學生須補回差額。
3. 所有費用一經繳交,恕不退還、轉讓或保留(保證金除外)。
4.

下列特殊情況,可申請退費:

1. 未入學的錄取生不符合報讀課程的入讀資格或非澳門居民學生不能如期辦理學生簽證;

2. 發生不可抗力原因(如健康問題)

申請者需以書面形式,並於規定期限內連同有關證明正本向學院提出申請(未入學的錄取生最遲於開課後十個工作天內,在讀學生須於每學期開課前),逾期申請概不受理。獲批准後,已繳交費用在扣除相關行政費用後餘款退回給學生。

5. 學費及相關費用的調整,按學院最新公佈為準。
6. 有關費用之一切糾紛,本學院擁有最終仲裁權利。
 

2024年12月1日生效


學生宿舍費

住宿費
全學年(共10個月)住宿費:澳門元 20,000 (一次性
繳交)

按金
學生首次入住宿舍須繳付相當於一個月住宿費之按金。

備註
1. 新生入宿需要自備床上用品,包括棉被、冷氣被芯、枕頭、床單、被套、枕袋等。
2. 住宿生須共同分擔所居住單位電費。
3. 所有公用物品如有遺失或損毁,住宿生須自付有關罰款,學院有權在按金中扣減該金額。
 
重要事項
1. 宿舍房間是由本學院校園管理暨發展部統一安排及分配。
2. 凡已確認入住學生宿舍之學生,必須接受並遵守本宿舍收費表所有條款。
3. 已繳交之各項費用,無論任何原因概不獲退還或轉讓。
4. 任何銀行手續費由學生支付。
5. 宿費每年或作調整,按本學院最新公佈為準。
6. 有關宿費之一切糾紛,本學院擁有最後仲裁權利。

2024年1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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