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院沒有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工作,申請人須通過學院網上報名系統辦理報名申請手續,所有報名錄取信息均透過本學院網上報名系統公佈。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本地生

非本地生

招生消息
    報名日期: 2025年10月13日-2026年2月28日
    面試: 待定
    放榜: 待定
課程設置
課程名稱: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學習模式: 全日制面授 (夜間或週末)
修讀期限: 三至七年
學分要求: 30
授課語言: 中文、英文
頒發學位: 哲學博士學位
入學要求
1.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碩士學位,或;
2.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學士學位及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
3. 持有認可大學的非護理但健康相關學科的學士及碩士學位,或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榮譽學士學位成績優異者需個別評估甄選。
其他條件(如適用)
1. 申請者須提交一份約一千字以英文書寫的研究計劃大綱,並闡述選擇有關研究領域之理據。
入學疫苗接種要求
按本澳衛生局的要求,所有學生必須完成以下疫苗接種,並提供接種記錄才可辦理註冊入學。
疫苗接種內容如下:
1. 乙肝疫苗 (共3針),並提供乙肝抗體指數
2. 痳疹 + 德國痳疹 (風疹) 疫苗 (共3針)
  方法1
痳疹 2針 + 德國痳疹 (風疹) 1針
  方法2
痳疹、腮腺炎、德國痳疹 (風疹) 混合疫苗 2針
3. 破傷風疫苗 (共3針,最後1針要於入學前10年內接種)
4. 白喉、百日咳疫苗 (至少1針) 
報名手續
網上報名 ( 系統操作說明 )
報名費用 : 澳門幣500元 (港幣、人民幣同價;如未能符合報名條件者或取錄與否,報名費恕不退回)

網上報名文件 (所有文件正本於錄取後核實)
1. 身份證副本(正反面)
2.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畢業證書
3. 正面半身1吋半近照
4.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成績表
5. 疫苗接種記錄
6. 研究計劃大綱
重要日期(入學面試、放榜、註冊)
入學面試:個別以電郵形式通知
放榜:於報名系統發出通知
註冊:於報名系統註冊
費用

學費 (澳門居民適用)

課程 正常修讀年期 澳門特區政府及鏡湖慈善會資助後
第一、二期學費 第三、四期學費 課程總學費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PhD)
三年制 每期澳門元 42,000 每期澳門元 45,000 澳門元 174,000

備註
1. 新入學及復學學生須按上述金額繳交就讀課程學費。
2.  上述為正常修讀課程的總學費,學生如獲得學分豁免或於正常修讀期內提早完成課程,亦須繳交課程的總學費。
3.  學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八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其後每期學費分別在每學期開課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4.  碩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三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其後兩期學費分別在二、三學期開課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5.  博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四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第二期於第二學期開學前繳交,其後兩期學費分別在第二、第三學年開學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6.  以上學費不包括書本、制服及運動服、境外臨床學習/臨床實習和交流的交通、住宿及相關生活費用,以及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項目等,學生須自行承擔。
7.  學生在正常修讀年期內超額修讀科目、重修、旁聽等或未能於正常修讀年期內修畢課程,須額外繳交相關學費及費用(具體以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表為準)。


保證金

每名新生於首次錄取註冊前必須繳交保證金澳門元5,000,此保證金可用於抵扣學生離院時一切金錢處罰/欠款、畢業離校費等,餘額將在學生完成退學手續或完成所屬課程後退回。


重要事項

1. 學生須接受上述學費表所有條款,於學院規定的期限內繳交學費及各項費用,
如有特殊情況需於繳費期限屆滿後繳費,請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請,
逾期繳交費用須繳付行政費用。學院擁有根據本身規章對逾期繳費的學生作最終處理權利。
2. 澳門居民是指持澳門居民身份證者。
3. 任何銀行手續費均由學生支付。以外幣或電匯等方式繳交學費或費用,
因兌換差異引致學院實際收到的金額少於應繳交金額,學生須補回差額。
4. 所有費用一經繳交,恕不退還、轉讓或保留(保證金除外)。
5.

下列特殊情況,可申請退費:

1. 未入學的錄取生不符合報讀課程的入讀資格

2. 發生不可抗力原因

申請者需以書面形式,並於規定期限內連同有關證明正本向學院提出申請
(未入學的錄取生最遲於開課後十個工作天內,在讀學生須於每學期開課前),
逾期申請概不受理。獲批准後,已繳交費用在扣除相關行政費用後餘款退回給學生。

6. 學費、住宿費及相關費用的調整,按學院最新公佈為準。
7. 有關費用之一切糾紛,本學院擁有最終仲裁權利。
 

2026年8月1日生效

聯絡我們
聯繫人:教務秘書 區小姐
電話:(853) 8295 6228
傳真:(853) 2872 0089
電郵:admit@kwnc.edu.mo
招生消息
    報名日期: 2025年10月13日-2026年2月28日
    面試: 待定
    放榜: 待定
課程設置
課程名稱: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學習模式: 全日制面授 (夜間或週末)
修讀期限: 三至七年
學分要求: 30
授課語言: 中文、英文
頒發學位: 哲學博士學位
入學要求
1.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碩士學位,或;
2. 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學士學位及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
3. 持有認可大學的非護理但健康相關學科的學士及碩士學位,或持有認可大學的護理學榮譽學士學位成績優異者需個別評估甄選。
其他條件(如適用)
1. 申請者須提交一份約一千字以英文書寫的研究計劃大綱,並闡述選擇有關研究領域之理據。
重要日期(入學面試、放榜、註冊)
入學面試:個別以電郵形式通知
放榜:於報名系統發出通知
註冊:於報名系統註冊
報名手續
網上報名 ( 系統操作說明 )
報名費用 : 澳門幣500元 (港幣、人民幣同價;如未能符合報名條件者或取錄與否,報名費恕不退回)

網上報名文件 (所有文件正本於錄取後核實)
1. 身份證副本(正反面)
2.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畢業證書
3. 正面半身1吋半近照
4. 符合上述報讀要求之學歷成績表
5. 疫苗接種記錄
6. 研究計劃大綱
入學疫苗接種要求
按本澳衛生局的要求,所有學生必須完成以下疫苗接種,並提供接種記錄才可辦理註冊入學。
疫苗接種內容如下:
1. 乙肝疫苗 (共3針),並提供乙肝抗體指數
2. 痳疹 + 德國痳疹 (風疹) 疫苗 (共3針)
  方法1
痳疹 2針 + 德國痳疹 (風疹) 1針
  方法2
痳疹、腮腺炎、德國痳疹 (風疹) 混合疫苗 2針
3. 破傷風疫苗 (共3針,最後1針要於入學前10年內接種)
4. 白喉、百日咳疫苗 (至少1針) 
聯絡我們
聯繫人:教務秘書 區小姐
電話:(853) 8295 6228
傳真:(853) 2872 0089
電郵:admit@kwnc.edu.mo
費用

學費 (非澳門居民適用—內地、香港特區、台灣及其他境外學生)

課程 正常修讀年期 鏡湖慈善會資助後
第一、二期學費 第三、四期學費 課程總學費
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
(PhD)
三年制 每期澳門元 85,000 每期澳門元 89,000 澳門元 348,000

備註
1. 新入學及復學學生須按上述金額繳交就讀課程學費。
2.  上述為正常修讀課程的總學費,學生如獲得學分豁免或於正常修讀期內提早完成課程,亦須繳交課程的總學費。
3.  學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八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其後每期學費分別在每學期開課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4.  碩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三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其後兩期學費分別在二、三學期開課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5.  博士學位課程總學費分四期繳交,第一期於錄取註冊前繳交,第二期於第二學期開學前繳交,其後兩期學費分別在第二、第三學年開學前繳交,繳交日期以學院交學費通知為準。
6.  以上學費不包括書本、制服及運動服、境外臨床學習/臨床實習和交流的交通、住宿及相關生活費用,以及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項目等,學生須自行承擔。
7.  學生在正常修讀年期內超額修讀科目、重修、旁聽等或未能於正常修讀年期內修畢課程,須額外繳交相關學費及費用(具體以最新學年學生各項收費表為準)。


留位費

在學院公佈錄取名單後,獲取錄新生須在規定期限內繳交留位費澳門元10,000以確認保留學位。留位費一經繳交,將不可退還及轉讓,留位費將用作繳付第一期部分學費。
 

保證金

每名新生於首次錄取註冊前必須繳交保證金澳門元5,000,此保證金可用於抵扣學生離院時一切金錢處罰/欠款、畢業離校費等,餘額將在學生完成退學手續或完成所屬課程後退回。


住宿費 (全學年共10個月,一次性繳交)
雙人房 澳門元 20,000/人
三人房 澳門元15,000/人
博士生宿舍 澳門元56,000/間(可住2位學生)

宿舍按金
學生於首次入住宿舍時須繳付相當於一個月住宿費之按金。

備註
1. 新生入宿需要自備床上用品,包括棉被、冷氣被芯、枕頭、床單、被套、枕袋等。
2. 住宿生須共同分擔所居住單位電費。
3. 所有公用物品如有遺失或損毁,住宿生須自付有關罰款,學院有權在按金中扣減該金額。
4. 宿舍房間是由本學院校園管理暨發展部統一安排及分配。
5. 凡已確認入住學生宿舍之學生,必須接受並遵守本宿舍收費表所有條款。
 

重要事項

1. 學生須接受上述學費表所有條款,於學院規定的期限內繳交學費及各項費用,
如有特殊情況需於繳費期限屆滿後繳費,請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請,
逾期繳交費用須繳付行政費用。學院擁有根據本身規章對逾期繳費的學生作最終處理權利。
2. 任何銀行手續費均由學生支付。以外幣或電匯等方式繳交學費或費用,
因兌換差異引致學院實際收到的金額少於應繳交金額,學生須補回差額。
3. 所有費用一經繳交,恕不退還、轉讓或保留(保證金除外)。
4.

下列特殊情況,可申請退費:

1. 未入學的錄取生不符合報讀課程的入讀資格;

2. 發生不可抗力原因。

申請者需以書面形式,並於規定期限內連同有關證明正本向學院提出申請
(未入學的錄取生最遲於開課後十個工作天內,在讀學生須於每學期開課前),
逾期申請概不受理。獲批准後,已繳交費用在扣除相關行政費用後餘款退回給學生。

5. 學費、住宿費及相關費用的調整,按學院最新公佈為準。
6. 有關費用之一切糾紛,本學院擁有最終仲裁權利。
 

2026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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