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獎 項 | 捐助機構 | 評核條件及金額 |
| 優秀新生獎 |
中國銀行澳門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3名/年) (36,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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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成績優異,品行優良,入學面試及筆試成績表現傑出者,完成首年學業,遵守學院規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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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光獎學基金
(1名/年) (36,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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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善堂慈善會獎學金
( 1名) (36,000元/名X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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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條件 - 學士學位畢業GPA >=3.0或全級前25%或國家/地區統一考試達當屆研究生分數線,資歷和面試表現優秀,招生組推薦。 義務 – 獲奬學生每週參與教學及/或研究輔助工作8小時 續期條件 - 碩士課程學習成績GPA>=3.0, 按課程計劃完成學習進度, 履行指定義務效果良好, 遵守學院及課程規章, 論文導師及課程負責人推薦, 考試委員會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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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銀行獎學金
(2名) (3年1次) (45,000元/名X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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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條件 - 碩士學位畢業GPA >=3.5或碩士論文成績優等級或榮譽學士學位優異畢業,具研究及發表經驗優先,專業資歷和面試表現傑出, 招生組推薦。 義務 (大豐) – 獲奬學生每週參與理論、臨床教學及研究輔助工作10小時 奬學金第二年及三年續期條件 – 博士課程學習成績GPA>=3.0, 按課程計劃完成學習進度, 履行指定義務效果良好, 遵守學院及課程規章, 論文導師及課程負責人推薦, 考試委員會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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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光獎學基金
( 1名/年) (8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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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條件 - 碩士學位畢業GPA >=3.5或碩士論文成績優等級或榮譽學士學位優異畢業,具研究及發表經驗優先,專業資歷和面試表現傑出, 招生組推薦。 義務 – 獲奬學生每週參與理論、臨床教學及研究輔助工作15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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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優秀生奬學金
(1名) (3年1次) (45,000元/名X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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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條件 - 碩士學位畢業GPA >=3.5或碩士論文成績優等級或榮譽學士學位優異畢業,具研究及發表經驗優先,專業資歷和面試表現傑出, 招生組推薦。 義務 – 獲奬學生每週參與理論、臨床教學及研究輔助工作10小時 奬學金第二年及三年續期條件 – 博士課程學習成績GPA>=3.0, 按課程計劃完成學習進度, 履行指定義務效果良好, 遵守學院及課程規章, 論文導師及課程負責人推薦, 考試委員會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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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秀論文獎 |
大豐銀行獎學金
(3名/年)(2,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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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學年GPA>3,論文經典試委員會評議為優等,學生整體表現優秀 |
| 優秀畢業生獎學金 |
大豐銀行獎學金
(2名/年)(2,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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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GPA3.5,學生整體表現優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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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高等院校
優秀學生獎學金-
優秀學生特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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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基金會
(1名/年)(3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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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學年之平均成績最少達GPA3.8(四分制)或同等水平(換算四點五分制計算應至少4.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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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高等院校
優秀學生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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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基金會
(5名/年)(1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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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學年之平均成績最少達GPA3.2(四分制)或同等水平(換算四點五分制計算應至少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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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高等院校
交流生獎學金-
各類專業交流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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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基金會
(1名/年)(1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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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學士學位課程交流計劃的學生,且最近一個學年之平均成績最少達GPA3.2(四分制)或同等水平(換算四點五分制計算應至少3.6);交流期間須於澳門或外地高等院校修讀學士學位的相關課程,交流最少為一個學期 |
| 內地生獎學金(延續) |
澳門基金會
(2名/年)(3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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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新生應為當年新入學之內地學士學生中學業成績最優秀之2名。每學年續期條件包括GPA≧3.0(換算四點五分制計算應至少3.375)及行為紀律良好 |
| 品學優異奬 |
南光獎學基金
(1名/年)(1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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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GPA>3(畢業班累積GPA>3),臨床學習成績評核B或以上(以記錄方式評核者,必須通過)操行 B+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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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霍英東基金會獎學金
(1名/年)(1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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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GPA>3,臨床學習成績評核B或以上(以記錄方式評核者,必須通過),操行B+或以上 | |
| 品學優良奬 |
南光獎學基金
(3名/年)(5,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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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GPA>3分,操行B+或以上 |
| 實習優異奬 |
劉豪世紀念奬學金
(2名/年)(3,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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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GPA>3,臨床學習成績評核B+或以上(以記錄方式評核者,必須通過)操行B或以上 |
| 仁愛專業精神獎 |
盧德華獎學金
(4名/年) (2,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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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GPA>2.7分,操行B或以上 |
| 仁愛奉獻精神獎 |
信善堂慈善會獎學金
(2名/年)(4,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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奬勵護理專業學生在學業、社區服務和臨床實習等方面取得卓越表現,以促進其在護理領域的專業成長 |
| 創意創新行動獎 |
李梁燕燕校友紀念李天翔牙醫獎學金
(5名/年)(1,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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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GPA>2.7分,操行B或以上 |
| 學年全勤獎 |
中國銀行澳門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8名/年) (5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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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學年全勤,操行B或以上,GPA>2.7(畢業班累積GPA>2.7) |
| 自主學習奬 |
仁愛護苗基金
(每級2名/年)(5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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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學年內積極自主學習者 |
| 最佳進步奬 |
仁愛護苗基金
(每級1名/年)(5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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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或個人表現有顯著提高或改善 |
| 仁愛社會服務奬 |
仁愛護苗基金
(每級2名/年)(5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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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內積極參與社會服務者 |
| 優秀學生領袖獎 |
2名/年(1,000元/名)
由學生會、屬會、班級自治委員會成員及臨床學習小組組長競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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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優秀領導才能和潛質,發揮仁愛互助精神的同學 |
| 兩文三語獎 | 6名/年(500元/名) | 能良好掌握英文,普通話及粵語在聽、說、讀、寫各方面能力者 *以上語言必須為第二語言方有參賽資格 |
獎狀

| 獎 項 | 評核條件 |
| 促進健康獎(1~3組) | 報告分數B或以上 |
| 為校爭光獎 | 學生在校期間代表澳門或學院參與各種的比賽或表演,表現優秀或獲取獎項,為澳門和學院奪得殊榮者,由學院決定分發獎項 |
| 優秀畢業生獎 | MN:累積GPA≥3.5,學生整體表現優秀 |
| 優秀論文獎 | MN:論文等級≥80分,學生整體表現優秀 |
助學金

| 捐助機構 | 評核條件 |
| 仁愛護苗基金 | 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不高於澳門幣5,000元 |
推動護理專業發展資助計劃 (仁愛護苗基金)

| 項目內容 | 捐助機構 | 條件 | 名額及金額 |
| 兩文三語學習 如:研討會,外地臨床交流/交流學習等 |
仁愛護苗基金 | 學期GPA≥3分 操行B以上 交流完成需要: 1. 投稿於《康護之聲》;或 2. 投稿於澳門護理雜誌;或 3. 與全校分享 |
18名 @≤2,000元(沒有文章發表) @≤3,000元(有文章發表) |
| 學生自主或學校主辦到偏遠地區訪問或探訪活動 | 仁愛護苗基金 | 提交完整的計劃書 | 2個計劃@≤5,000元 |
| 往港學習的住宿津貼 | 仁愛護苗基金 | 申請者須符合以下三個情況之一: 1.1 鏡湖醫院在職護士 1.2 鏡湖護理學院畢業生任職非政府機構 1.3 鏡湖護理學院畢業生但任職政府機構,以非公職學生身份就讀 |
10名 上限5,000元/名 *每項資助為上限按支出之3分之2批核,如:總住宿支出為7,200元澳門幣,所批核之金額上限則為4,800元澳門幣 |